《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直播带货视频要至少保存三年
刘峰
2021-03-16 10:15
3月16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昨日正式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直播服务提供者将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自直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三年。
据悉,该《办法》共5章56条,包括总则、网络交易经营者、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明确了网络交易监管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提出推动完善多元参与、有效协同、规范有序的网络交易市场治理体系,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新业态监管、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表示,“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这类业态在参与主体、经营架构、交易流程乃至信息传播方式等方面均有别于传统的网络交易活动,在激发网络经济新活力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监管难题。通过上述规定,引导新业态各方经营者规范经营,强化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此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2014年1月26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公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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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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