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新增手机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 3月31日生效
云合
2021-03-25 09:03
3月25日消息,淘宝网3月24日发布关于新增《淘宝平台手机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的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帮助大家更好地解决手机类商品交易过程中的纠纷,淘宝网将新增《淘宝平台手机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此次规则新增于2021年3月24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3月31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新增要点包括:细化手机质量问题场景,花屏、闪屏、屏幕无显示、摄像头无法使用等;细化买家举证内容,实物图片、视频,具有CMA、CNAS资质的商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品牌官方售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明确卖家不得以商品划痕、无包装、包装破损、配件丢失等情况拒绝质量问题商品的售后服务,并明确买家退换货中,配件丢失的责任;细化手机描述不当涉及的具体内容,屏幕分辨率、CPU型号,运存容量,内存容量,摄像头像素,电池容量、商品版本。
此外,《淘宝平台手机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显示,本规范适用于发布在或应发布在天猫及淘宝网手机一级类目商品的交易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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