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调整市场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则 8月17日生效
云合
2021-08-06 14:49
8月6日消息,天猫平台8月5日发布关于《天猫市场管理规范》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更好地帮助商家提升规范经营的能力,推动高质量经营,天猫拟对《天猫市场管理规范》、《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等相关规则作出调整。本次调整于2021年8月5日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8月17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主要变化如下:对于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执行清退并扣除全部保证金;同时对B类扣分达到节点的,调整支付违约金标准,取消店铺屏蔽等经营管控类的处置措施;对于A类扣分达到节点的,每扣12分支付违约金标准从始终为10000元变为首次金额下调为5000元,后续逐次递增;调整《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的限制营销活动的规则要求,对于近90天(含)内因B类扣分累计达24分的,将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
公告提醒商家务必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杜绝出现以下行为:出售假冒商品,包括商家出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出售盗版商品等;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包括通过租借/共享账号获取他人信息、未经许可发布信息、出售信息等;骗取他人财物,包括诱导买家钱货一方、发送钓鱼链接或木马病毒信息用于骗取他人财务等;盗用他人账户,包括在当事人未知或未授权情况下,非法获取他人淘宝平台账户或支付宝账户等;恶意骚扰,包括辱骂、威胁、骚扰、向会员邮寄让人产生反感的物品等;出售劣质商品,包括出售存在严重隐患、瑕疵的商品等。
天猫表示,对于严重影响消费者权益及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平台给予直接清退的处置力度;将通过经营管控类处置措施的优化及违约金金额梯度设计,促进商家纠正违规行为、规范经营。
声明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云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