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腾讯同时成被执行人
刘峰
2021-08-20 10:49
8月20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8月18日,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案号(2021)鲁0116执2247号,执行标的为12000元,执行法院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梁汝波,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等。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注册资本6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马化腾,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从事广告业务等。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热播剧《扫黑风暴》被抖音未经授权搬运剪切,腾讯视频近日以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为案由,将抖音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腾讯视频请求判令抖音方面删除、过滤、拦截平台上的侵权《扫黑风暴》的视频,停止通过抖音传播涉案侵权视频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同时要求抖音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共计1亿元。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于8月17日立案。
对此,抖音相关法务负责人表示,经内部核实,尚未收到法院通知。不过,此前《扫黑风暴》已经与抖音建立了合作关系,与腾讯合作承制《扫黑风暴》的第三方在抖音开通了作品官方账号,发表了80个作品已获得近千万点赞,目前仍在更新中。合作还要求抖音为《扫黑风暴》策划热点话题等运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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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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