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库发布虚假广告被罚80万
柏纳
2021-08-25 12:10
8月25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80万元,处罚事由为违反广告法相关条款(自营化妆品宣传与产品功效不符)。处罚单位为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眼查显示,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日学,经营范围包括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保健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摄影摄像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旅游信息咨询;餐饮管理等。
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李日学和黄朝晖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90%和10%。其中李日学为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8月10日,该公司还因违反商品明码标价规定被罚超25万元。
据了解,近日,网经社通过对“寺库”(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电诉宝受理的全年真实用户投诉案例大数据分析,公布了“寺库”2021年上半年电诉宝消费评级数据、年度投诉数据及典型案例。
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寺库”共获得8次消费评级,其中7次获“谨慎下单”评级;1次获“不建议下单”评级;2021年上半年整体消费评级为“谨慎下单”。
其中,据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显示,“寺库”存在发货问题、售后服务、退换货难、物流问题、虚假促销、退款问题等。
此外,从投诉地区分布来看,2021年上半年投诉“寺库”的用户主要集中地区为北京市、山东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而北京市以63.6%的占比,位居寺库2021年投诉者所属地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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