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调整电动自行车、本地化生活服务等规则 9月30日生效
云合
2021-09-24 10:29
9月24日消息,天猫平台9月23日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本地化生活服务等规则调整的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更好地促进行业的发展,天猫拟新增《电动自行车类目发布规范》、调整《天猫本地化生活服务发布规范》规则。同时为给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将对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本次规则调整于2021年9月23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9月30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本次调整主要内容:新增“便民服务”、“广告制作/传统印刷/打印/复印”、“法律服务”、“代购”、“其他”、“口碑卡券”、“本地视光服务”,纳入本规范管理范围。化简规则内容,突出本规范的行业特殊要求,去除与天猫平台相关规则中重复描述的规则内容。
《天猫电动自行车类目商品发布规范》显示,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天猫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类目下的所有商品。
其中,电动自行车类目仅限发布配置齐全的整车商品(配置齐全可不包含电池),不得在SKU违规发布与该类目不一致的配件等商品,如:单独车架SKU、单独配件SKU等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商品;电池容量为必填销售属性,属性值可多选,不可输入,商家选取电池容量属性值时按照实际电池容量四舍五入选择属性值。
《天猫本地化生活服务发布规范》显示,本规范适用范围:“美甲/美容服务”、“亲子”、“美容美发/美体美甲”、“运动健身”、“婚庆/摄影/摄像服务” 、“休闲娱乐”、“KTV” 、“便民服务”、“广告制作/传统印刷/打印/复印”、“法律服务”、“代购”、“其他”、“口碑卡券”、“本地视光服务”二级类目。
本地生活服务商品,是指消费者在线上购买服务所对应的电子核销券码,并前往商家线下门店予以核销并享受服务的商品。
声明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云合
1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