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玛特因未修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被罚2万

林月
2021-12-28 11:05

12月28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天津泡泡玛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津和〕应急罚〔2021〕D-1-015号,处罚事由为未按照规定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处罚结果为罚款2万元,处罚单位为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

前不久,该公司还因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处罚单位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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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资料显示,天津泡泡玛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司德,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展策划;礼仪服务;销售工艺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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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后者是泡泡玛特主公司。处罚信息显示,12月初,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因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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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泡泡玛特公布的第三季度财报显示,2021年第三季度,泡泡玛特整体收益同比增长75%-80%。截至2021年9月30日,泡泡玛特于中国大陆新开35间线下门店,门店数量从2021年6月30日的215间增至2021年9月30日的250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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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三季度,泡泡玛特各渠道收益表现与2020年第三季度比较为:零售店取得40%-45%的正增长;机器人商店取得20%-25%的正增长;泡泡玛特抽盒机取得130%-135%的正增长;电商平台取得125%-130%的正增长(其中,天猫旗舰店取得75%-80%的正增长,京东旗舰店取得270%-275%的正增长);批发及其它渠道取得125%-130%的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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