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调整换货发出超时规定 1月6日生效

云合
2021-12-30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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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消息,天猫平台12月30日发布关于《天猫交易时效规定》换货发出超时规定调整的规则公示(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更完善天猫换货的相关流程标准,保障消费者的换货体验,天猫新增部分规则。该规则于2021年12月30日进行公示,将于2021年1月6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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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买家自付款之时起即可申请退款,退款时效规定具体如下。自买家以下列原因发起退款/售后申请之时起,商家在相应“超时时限”内未发货,或未处理买家退款申请的,淘宝进行相应处理。

订单状态为卖家已发货,退款类型及条件为我要换货-“商家确认收到退货,待商家发货”, 超时时限为240小时,淘宝认定及处理为通知支付宝退款给买家。

此前,天猫平台还在12月24日发布关于《天猫评价管理规范》规则变更公示通知,为了让评价内容更真实,提升用户对评价的体验,天猫将对《天猫评价管理规范》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12月24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

此次规则变更要点如下:《天猫市场管理规范》中“违反天猫评价规范”调整处置措施。《天猫评价管理规范》中调整评价内容及买卖方行为要求。《天猫评价管理规范》中明确评价违规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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