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关联公司因违反产品质量法被罚
宋妤
2022-01-04 11:15
1月4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处罚原因为违反产品质量法,决定文书号京西市监处罚〔2021〕1148号,处罚结果是罚款20196元、没收违法所得1515.82元。处罚单位是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显示,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171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方晓峰,经营范围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等。
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据了解,今年12月7日,沃尔玛深圳洪湖店、无锡太湖店、重庆北城天街店闭店。其中,运营25年的深圳洪湖沃尔玛门店是沃尔玛在国内的第一家门店。对于闭店原因,沃尔玛回应称,系因业主即将对物业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其还表示,开店或者闭店都是零售行业日常运营的正常举措。
另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至2020年,沃尔玛中国关闭了约80家门店。截至2021年9月,沃尔玛大卖场在中国市场的门店数量从年初的403家降至378家。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Insider Intelligence的数据显示,在2021年美国“路边取货”或“点击取货”的销售额中,沃尔玛占有25.4%的市场份额,销售额从2019年的72.1亿美元跃升至204亿美元,在美国各大零售商中位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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