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调整《苏宁拼购商家发货管理规范》 1月17日生效
1月10日消息,苏宁易购1月10日发布关于《苏宁拼购商家发货管理规范》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更好地提升商家在苏宁易购的经营体验,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苏宁拼购有关规定,现对《苏宁拼购商家发货管理规范》规则进行调整。该规则调整于2022年1月10日公示,将于2022年1月17日生效。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公告显示,《苏宁拼购商家发货管理规范》变更后,订单不符合本规范第三条发货要求的,视为延迟发货,苏宁易购将进行处理。延迟发货情节严重的,下架商品。对于延迟发货的商家,将根据延迟发货率(延迟发货率=考核周期内迟延发货订单量/考核周期内总订单量)进行以下考核:1%<店铺周度延迟发货率≤5%,且延迟发货订单量>5单,每周处罚1分;店铺周度延迟发货率>5%,且6单≤延迟订单量单≤50单,每周处罚2分;店铺周度延迟发货率>5%,且延迟发货订单量>50单,每周处罚3分。
《苏宁拼购商家发货管理规范》显示,延迟发货是指商家未在发货时限内完成发货。平台关于延迟发货的判断标准是,如果商家未在48小时内将买家已成团商品订单对应的快递运单号传至苏宁拼购后台,且消费者查询不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的(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则该订单被作为延迟发货订单。
订单发生延迟发货后72小时内仍未发货,即发货时限届满后72小时内仍未发货的;或商家以库存不足/临时加价为由拒绝发货,定义为无货空挂。商家无货空挂行为,每次扣2分,下架违规商品,整改完成恢复上架后,搜索降权15天。消费者投诉成立后,商家需以发放现金的方式赔付消费者。且商家需按订单实际成交金额的10%赔付买家,不足4元赔付4元,最高不超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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