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于3月4日通过支付宝、京东等平台发放消费券
林月
2022-02-25 15:07
2月25日消息,据昆明市商务局消息,第三期彩云昆明消费券将于2022年3月4日12时发放,届时市民可在支付宝、一部手机逛商圈、京东、云闪付4个平台领取。
据了解,云闪付、支付宝、一部手机逛商圈3个平台可领取住宿餐饮券、加油券、其他通用券3类消费券,京东平台只可领取其他通用券。
其中,住宿餐饮券分为50元券和150元券,分别消费满100元、500元可用一张;加油券分为50元券和80元券,分别消费满200元、300元可用一张;其他通用券分为5元券、30元券、80元券和200元券,分别消费满20元、100元、300元、2000元可用一张。
消费券有效期10天,使用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4日12时起至3月13日24时止。
在使用规则上,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以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店)消费,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住宿餐饮券、加油券和其他通用券不叠加使用;其他通用券不能用于住宿、餐饮及加油。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消费券不可储值,不可提现,不设找补,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参与商家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消费券领取后变相用于储值,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若发现商家故意违反本条规则或者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昆明市级商务部门有权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此外,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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