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于9月3日起通过支付宝等平台发放消费券
刘峰
2022-09-02 14:56
9月2日消息,为提振市场信心,助力消费回暖复苏,云南省商务厅将于9月3日上午10点起在全省范围内发放2022年第二期“彩云消费券”,发放时间将从9月3日持续至9月12日,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APP、银联云闪付和京东APP参与领取,并可在领券平台上参加活动的商户使用。
据了解,本次消费券分为通用券和餐饮券两种,在云南常住人口和来滇工作学习、观光旅游的消费者皆可领取(领取时地理位置需定位在云南省)。同一用户每种消费券每期最多可领取一张,领取后自动生效,每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通用券和餐饮券不得叠加使用,逾期不使用则自动失效。
通用券面额分为四种:满50元减10元、满100元减25元、满200元减50元、满300元减80元。餐饮券面额分为两种:满200元减50元;满300元减100元。
以京东平台消费券为例:用户在京东APP内购买京东自营指定实物类商品及京东小时购指定实物类商品时,在支付环节选择京东支付作为支付方式(使用京东支付需要用户完成实名认证),并选择要使用的消费券进行支付即可完成抵扣。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彩云消费券可以与京东东券叠加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9月3日上午10点开始,浙江温州鹿城区也将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总额666万元的消费券,发放时间将从9月3日持续至9月12日,全体在鹿城区人员皆可领取。本次消费券分为“食在鹿城”和 “购在鹿城”两大类,面额均设置为满200元减60元、满500元减180元、满1000元减360元三种。
每种券包仅能选择其中一种面值领取且仅限领取1张。领取成功后,不能再领取另外两种面值(每种面值先到先得,抢完即止)。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时,如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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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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