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气森林诉争“氣”商标终审被驳回

刘峰
2022-03-08 13:35

3月8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案件二审法律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此前,一审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元气森林公司诉争商标(37618085号“氣”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元气森林公司提起上诉,以涉案引证商标属于闲置且占用公共资源的“僵尸商标”等为由,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和被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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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若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因此,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三、四、五、六、八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诉争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申请注册违反了2019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

故原审判决及被诉决定对此认定正确。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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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提的是,近日,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酒气森林”商标,流程状态变更为“驳回通知发文”,国际分类包括酒、啤酒饮料、餐饮住宿,以上商标均申请注册于2021年4月。

据环球网报道,元气森林品牌部门负责人表示,商标注册被驳回属于“流程中正常现象”,被驳回的原因有很多,也许一个简单的文件问题就会被驳回。该负责人还表示,元气森林在调整后继续提交“酒气森林”的商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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