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达超额配股权获部分行使 涉及合共230.56万股H股
3月14日消息,日前,汇通达网络公布,招股章程所述的超额配股权已由联席代表于2022年3月12日部分行使,涉及合共230.56万股H股,占于超额配股权获任何行使前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约4.47%,以便为根据其各自的基石投资协议向已同意延迟交付所认购相关H股的基石投资者交付部分H股。超额配发股份将由公司按每股H股43.00港元发行及配发。
此外,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已于2022年3月12日结束。
公告显示,公司将就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后将予发行及配发的2,305,600股H股收取所得款项淨额约95.66百万港元(经扣除本公司就行使超额配股权应付的包销佣金及其他估计费用及开支),及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于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述用途。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公司进一步宣布,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已于2022年3月12日(星期六)(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
公告还显示,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及联交所已批准本公司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规定,据此,公司的公众持股量可能跌至低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5%,惟公司的最低公众持股量须为以下三项的最高者: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15%;紧随全球发售完成(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及内资股转换为H股后公众将持有的H股有关百分比;及紧随全球发售完成(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后增加将予发行的H股)及内资股转换为H股后公众将持有的H股有关百分比。
此外,公众持有的H股数目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15.35%,符合联交所就同意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而施加的最低公众持股量条件。董事确认,紧随稳定价格期间结束后及超额配股权部分行使后,公司将继续遵守联交所就同意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而施加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