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平台发布三包有效期目录

云合
2022-04-15 10:25

format-jpg

4月15日消息,淘宝网4月15日发布淘宝平台三包有效期目录(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本目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浙江省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平台相关规则制定,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平台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目录适用于目录中商品类型的交易纠纷处理,包含发布在或应发布在相应类目的商品。

format-jpg

具体来看,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自行车等商品类型三包服务标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买家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维修。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买家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卖家应当免费为买家换调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卖家负责为买家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如买家要求退货,则按照第5条内容进行退货。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卖家凭此据免费为买家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买家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format-jpg

format-jpg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卖家因无同型号无规格产品,买家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卖家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规格产品,消费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卖家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买家收到货物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维修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format-jpg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派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相关阅读
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帮助大家更好地解决商品交易过程中的纠纷,淘宝网将变更淘宝平台三包有效期目录的内容。
12月3日消息,淘宝网昨日 发布通知,将变更淘宝规定时效内在线发起维权相关规则。此次规则变更预计12月9日生效。此次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修改:一是明确涉及享受“三包”保障的商品的保障时效,二是耐用品中部分三包商品已被三包商品吸收,故删除耐用品中的三包商品。规则更改后,涉及享受“三包”保障的商品产生的保障范围内的争议,应当在三包保障期内提出。
3月4日消息,基于淘宝网“品质保障”服务上线后的买家反馈举证难度较高,为进一步优化迭代用户权益保障服务,督促卖家为买家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淘宝网将于2025年3月11日对“品质保障”服务承诺进行下线调整。
2月25日消息, 为了进一步提升平台服务体验,淘宝网将变更《淘宝网模玩行业管理规范》的相关内容。变更要点包括:扩大适用类目范围;增加部分类目商品的保证金和商品发布要求。此次规则变更于2025年2月24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5年3月3日正式生效。
12月10日消息,为了持续提升买家的购物体验,打造持续健康发展的平台营商环境,淘宝网拟对《淘宝网店铺综合体验分规范》进行调整。此次规则变更于2024年12月6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5年1月2日正式生效。核心变更点:新增“旺旺满意度”考核;“48小时揽收及时率”拆分为“48小时揽收及时率”和“48小时承诺发货率”;纠纷投诉商责率改名为平台判责率,指标公式和考核周期不变。
11月27日消息,为了进一步提升平台服务体验,淘宝网将新增《淘宝平台汽车零部件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的相关内容。此次规则变更于2024年11月27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4年12月4日正式生效。
11月21日消息,根据淘宝网公示通知,淘宝网将对《淘宝网保证金类目阶梯档位额度标准》进行调整,调整“酒类”一级类目保证金阶梯档位额度。根据公示的新规则,对应类目的三档保证金仅第一档有所调整:近30天成交额低于10万元的保证金额度由5000元上调至10000元,此次规则变更将于2024年11月27日正式生效。
10月22日消息,为了持续提升买家的购物体验,打造持续健康发展的平台营商环境,淘宝网拟新增《淘宝网数码类商品品质抽检规范》。此次规则变更于2024年10月21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4年10月28日生效。
10月15日消息,为了提升买家的购物体验,增强买卖双方购物信任度,淘宝网拟针对箱包皮具/热销女包/男包、手表类目新增“官方鉴别”特色服务。符合准入条件的卖家和商品可申请展示“官方鉴别”服务标识,并对消费者履行该服务。此次规则将于2024年10月16日生效。
9月20日消息,为进一步优化消费者服务体验,淘宝网拟对《淘宝网“足斤足两”服务规范》等规则进行调整。本次规则变更于2024年9月20日公示,将于2024年9月27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