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腾讯等企业被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
7月10日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公布一批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二十八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二十八起案件中,与阿里巴巴相关的案件有5起,与腾讯控股相关的案件有12起。
公告指出,本次公开案件均为过去应当申报而未申报的交易。随着反垄断常态化监管的深入推进,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意识不断提高,积极自查历史交易,主动报告涉嫌未依法申报行为并积极配合调查。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支持企业发展,正依法加快完成存量案件清理工作,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推动企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其余案件处罚决定书将陆续公开。
具体来看,阿里方面,2017年9月19日,阿里投资认购百世集团新发股份10,000,000股,交易后阿里投资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百世集团27%的股份,对应46.2%的投票权,取得共同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2016年阿里投资全球营业额为(略),中国境内营业额为(略);百世集团全球和中国境内营业额均为(略),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基于相关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给予阿里投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腾讯方面,2016年6月21日,腾讯与中信资本分别收购联易融17.65%的股权,取得共同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2015年,腾讯全球营业额为(略),中国境内营业额为(略);中信资本全球营业额为(略),中国境内营业额为(略),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分别给予腾讯与中信资本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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