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更新《违禁信息发布行为处理规则—药品、医疗器械类》
2月2日消息,1688平台日前发布《违禁信息发布行为处理规则—药品、医疗器械类》的更新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规范1688平台的市场管理秩序,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安心的网购环境,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满意度,1688将对《违禁信息发布行为处理规则—药品、医疗器械类》进行更新。此次规则变更于2023年2月1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2月8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规则变更后,销售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售成市场禁止流通的医疗器械,每次扣12分;情背严重的每次扣24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60分。
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医疗器板;临床试用、试生产阶段的医疗器械等;戒毒等医疗器械等;国家召回、统一部门回收的医疗器械;其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
三类医疗器械禁售,但1688三类医疗器械专属类目的品类除外,每次扣12分;情背严重的每次扣24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60分。
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三类医疗器械禁售是指依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及相关分类目录认定的“三类医疗器械”禁售;“1688三类医疗器械专属类目的品类除外”是指1688将根据相关市场管理规则和发展需求等综合评估,对部分三类医疗器械深取专属员目的形式实行准入管理,符合资质等准入要求并审核通过后可以发布在对应三奥基械的专属员日目下;未建立专属类目的三类医疗器城品美仍禁售,不允许发布。
销售易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医疗器械,每次扣12分;情背严重的每次扣24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60分。
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注射类美白针剂、溶脂针剂、瘦身针剂、瘦脸瘦小腿针剂等用于人体注射的美容针剂类商品,如瑞蓝、微晶瓷等美白针剂,玻尿酸隆鼻隆下巴等溶脂针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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