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董事涉嫌短线交易遭证监会立案
11月23日消息,圆通速递发布公告称,近日获悉,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张益忠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12023005号),因张益忠涉嫌短线交易“圆通速递”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针对上述立案调查相关交易事项,圆通速递前期获悉了解,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张益忠之子张世杰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现经进一步了解,张世杰名下该证券账户由张益忠控制,该交易实际系张益忠操作。公司现就上述公告中关于交易行为主体的表述进行更正,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图源:上交所
在今年8月5日,圆通速递发布过一份关于董事直系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称经核查,2022年6月15日(当日收盘价20.02元/股)至2023年6月15日(当日收盘价14.43元/股)期间,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张益忠之子张世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6.32万股,成交金额合计1058.54万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56.32万股,成交金额合计1084.01万元;期间获得税后股息红利7645.50元,扣除交易佣金、印花税等税费后累计收益24.49万元。
截至该公告日,张世杰不再持有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直系亲属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及在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此前对于这件事的处理是张世杰将所获收益上缴公司,并承诺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票;张世杰学习并自觉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了解短线交易相关监管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意;圆通速递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持续督促相关人员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图源:上交所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