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亚诉“承兴系”诈骗案二审:京东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12月7日消息,据界面新闻,今年8月,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已对诺亚旗下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歌斐”)和上海自言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自言租赁”)诉京东贸易、“承兴系”公司及苏州晟隽等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案作出二审处理,生效结果与一审判决结果一致,京东无赔偿责任,两起案件的生效日为2024年10月。
今年5月,上海金融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当时的判决书显示,上海金融法院支持上海歌斐、自言租赁对于承兴的诉讼主张,判令承兴向上海歌斐支付承兴应收账款的未偿还金额34亿元、上海歌斐产生的相关法律费用及开支360万元,承兴向自言租赁支付应收账款回购款8500万元。此外,承兴还被判令承担上海金融法院产生的费用及开支1710万元。对于上海歌斐、自言租赁对京东贸易的诉讼请求,因缺乏依据,上海金融法院不予支持。京东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这两起民事诉讼要追溯到5年前的一起诈骗案。涉及香港女老板罗静控制的“承兴系”公司与京东、苏宁等企业的供应链贸易。在这场骗局中,“承兴系”工作人员通过伪造印章及相关购销合同等底层资料,虚构了苏宁、京东两家公司的应收款债权,并以此诱骗各被害单位进行融资合作。而苏宁、京东相关人士对此并不知情。
根据“罗静案”刑事判决书,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期间,承兴控股及相关公司通过虚构与苏宁、京东的供应链贸易,并以此为底层资产融资,骗取湘财证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众信等机构300余亿元资金,并最终造成88亿余元损失。其中上海歌斐损失34亿余元。
2019年7月,被害方上海歌斐将诈骗方“承兴系”公司,以及不知情的被冒用方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全部告上法庭,并向京东贸易索要超过34亿元赔偿。在这次诉讼中,诺亚财富旗下的上海歌斐和自言汽车认为京东应该对“承兴系”公司的诈骗行为负责,因为京东未能尽到审慎审查和监督义务。
去年12月,京东发言人发文回应“承兴案”一事称,京东作为毫不知情的受害者,被卷入历时四年的恶意诉讼中,公司的声誉和权益遭受重大损失。
图源:微博@京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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