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今日,发布通知称,为提升商品质量水平,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将对《食品品质抽检检验要求》进行调整。
  2. 11月2日消息,今日,发布通知,平台拟调整《普通食品发布规范》,对普通食品商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要求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原先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类目的宝宝辅食、宝宝零食、婴幼儿营养品、婴幼儿调味品(新)及其它五个二级类目下的普通食品,保质期剩余时长要求为“必须大于等于120”。本次调整于2021年11月8日生效。
  3. 日前,国际发布通知称,将《国际市场管理规则》中的“泄露他人信息”调整为“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并发布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
  4. 平台发布通知称,为了给消费者提供确定性的服务体验,平台拟变更《过敏包退服务规范》。
  5. 4月26日,国际发布通知称,针对《国际争议处理规范》、《延迟发货的规则与实施细则》进行调整。
  6. 4月16日消息,平台发布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商品品质管控,将新增《医用红外体温计通用技术条件》、《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通用技术条件》。本规范于2021年4月16日公示,将于2021年4月22日生效。
  7. 4月2日消息,今日发布通知公示,平台在营商家行业资质标准-资质要求中,对家装家具家纺行业的资质要求新增要求。如经营红木家具类目,开通门店,需满足以下两项中的任意一项:开店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开设的线下门店中,至少有1家门店营业面积大于或等于1000平方米;与开店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订经销、代理或加盟协议的公司开设的线下门店中,至少有1家门店营业面积大于或等于1000平方米。此次变更将于4月9日正式生效。
  8. 4月15日消息,日前发布通知,拟针对《破损包退服务规范》进行规则变更,将于2022年4月21日生效。此次主要变更点为:删除定义部分关于超市订单产生破损问题额外赔付10元无门槛店铺优惠券的内容。
  9. 4月28日消息,今日发布通知,将对消费电子行业相关运营考核标准进行调整。该变更将于2022年5月5日正式生效。考核执行方面,所有门店月度合计核销率连续两次不达标的,新零售工作台将在考核次月关闭所有门店和商品的火凤凰功能。所有门店月度合计核销率指考核周期内,用户绑定的同一店铺关联的所有门店线上引导成交单量之和占所有门店预约单量之和的比例。
  10. 4月28日消息,近日发布通知,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的条款进行变更。此次规则变更将于2022年5月5日正式生效。具体来看,此次变更明确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塑料棉签、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
  11. 5月24日消息,今日发布通知,拟新增《电动滑板车类目发布规范》,于5月31日生效。根据规范,电动滑板车类目仅限发布配置齐全的电动滑板车整车商品,不得在违规发布与该类目不一致的配件等商品。
  12. 2月10日消息,国际发布通知,对延迟发货相关规则做了调整。本次调整于2023年2月10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2月17号正式生效。商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13. 10月28日消息,日前,平台发布通知称,结合消费电子行业的相关市场的特殊性要求以及业务发展需求,将新增《消费电子行业新零售工作台运营考核标准》,11月4日正式生效。据了解,开通新零售工作台并绑定平台消费电子行业特定店铺的用户均需参加考核。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用户使用新零售工作台在短期内进行大规模虚假交易行为或实施虚假交易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直接认定用户考核不达标。
  14. 3月7日消息,《电商报》获悉,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提升以旧换新服务体验,拟对《以旧换新服务规范》进行规则变更。据了解,还发布了关于新增《免费取旧服务规范》的公示通知。公告称,为保障商家服务能力,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本次规则于2021年03月05日公示,于2021年03月12日生效。该公告显示,特定场景商品目前为家装床垫类商品,后续以实际商品服务标识为准。
  15.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网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
  16. 8月7日消息,昨日,国际发布关于《国际直邮服务标准》变更通知通知显示,为了更好的规范国际直邮服务,提高消费者直邮发货模式下的购物体验,国际将更新《国际直邮服务标准》,加强国际直邮模式的管理。本规则将于2021年8月13日生效。
  17. 6月26日消息,发布公告称,为向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淘鲜达业务策略将做升级,平台拟做以下调整:原《淘鲜达半日达管理规范》规则将做下线处理,对于下线前已付款的交易仍需继续履约相应服务。《交易时效规定》中关于淘鲜达半日达商品的付款时效规定做下线处理。本次规则于2023年6月26日公示,于2023年7月3日开始生效。
  18. 国际日前发布通知称,将更新《国际化妆品平台标准》,加强对化妆品行业的管理,提高消费者对化妆品类商品的购物体验。
  19. 通知称,为进一步完善国际商家入驻资质审核要求,国际将针对《国际资费标准》其他类目技术服务费率进行更新。本规则于2022年10月10日公示,于2022年10月17日生效。根据《国际资费标准》,国际资费组成包括保证金、技术服务费年费、实时划扣技术服务费。
  20. 本次调整于3月18日公示通知,将于3月25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