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新增多条裁判文书,其中案由包含商标行政管理(商标)、其他行政。所涉及案件为小米省钱购、米兔等商标问题,均被法院驳回上诉。
  2.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深圳市小米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于近日一审落锤。
  3. 6月5日消息,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新增多条裁判文书,其中案由包含商标行政管理 、其他行政。所涉及案件为小米省钱购、米兔等商标问题,均被法院驳回上诉。其中关于此前申请的“米兔”商标,根据天眼查所示的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为由,驳回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
  4. 2月12日消息,据澎湃新闻报道,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诉深圳市小米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于近日一审落锤。判决书显示,深圳小米构成恶意侵权,判其赔偿小米科技人民币3000万元。2月11日,原告小米科技代理律师表示,原被告双方均不上诉,目前案件已经生效进入执行。
  5. 商标局审查认为,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耳机”,与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红米”“小米商标核定使用的“电视机;头戴式耳机”等属于类似商品。
  6. 6月30日消息,企查查信息显示,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法院认为,引证商标小米米”,已不再成为诉争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判决结果为,就第28014542号“小米商标提出的申请驳回复审请求重新作出决定。
  7. 5月16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今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一审法律文书公布,小米公司申请的第43546394号 “小米人”商标被驳回复审。法院认为,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小米商标的知名度不能简单延伸到本案诉争商标,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证明诉争商标与原告形成稳定对应关系,被诉决定的认定并无不当,判决驳回小米公司的诉讼请求。
  8. 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多个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开。
  9. 11月3日消息,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天眼查信息显示,涉案商标小米公司注册的域名相关图形商标,法院查明,由他人注册的小米商标目前已被撤销,且小米公司获得“MI”商标转让。判决结果为撤销小米公司域名图形商标的驳回复审决定书。
  10. 1月6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1月4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原告小米公司诉称,引证商标为恶意注册,原告有大量在先“小米商标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是否具有恶意不是本案审理范围,故此驳回小米公司的诉讼请求。
  11. 3月26日消息,据悉,绍兴冀祥纺织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申请注册“小米汽车”商标,国际分类为12类-运输工具、35类-广告销售,目前状态为“商标申请中”。据该公司商标信息显示,目前公司仅申请注册4个商标,除了两个“小米汽车”商标外,还有“冀祥”商标,国际分类为23-纱线丝、24-布料床单,商标状态均为“初审公告”。据了解,近日,小米屡屡被传出造车消息,小米公司最初多次否认。
  12. 天眼查信息显示,日前,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法院查明诉争商标为“xiaomi”,且引证商标“XIAOMI”已转让至原告小米公司旗下。
  13. 小米汽车商标被驳回
    2021-09-02 14:07:35
    昨日,小米汽车正式完成工商注册,公司名为小米汽车有限公司。然而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多个“小米汽车”商标被驳回。
  14. 天眼查信息显示,今日,小米科技责任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裁判文书信息,显示“Mi”商标二审被驳回。
  15. 近日,关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多个商标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书公开。
  16. 天眼查显示,近期,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的多个“铁蛋”商标,状态变更为“已注册”。
  17. 3月26日消息,企查查信息显示,2021年3月12日,绍兴冀祥纺织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小米汽车”商标,国际分类涉及“12类 运输工具”、“35类 广告销售”,目前商标状态为“注册申请中”。据悉,绍兴冀祥纺织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以批发零售纺织类产品为主。
  18. 6月1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6月1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布,案号为 京73行初11832号,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书显示,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申请注册图形商标,后因存在类似商标被驳回。2020年9月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19. 1月5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关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多个商标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书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后,对小米公司上述商标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小米公司不服初审决定,申请复审。复审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被异议商标经宣传使用可与各引证商标相区分。因此,申请人所提复审理由不成立,被异议商标在复审商品上不予核准注册。
  20. 2月14日消息,天眼查显示,近期,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的多个“铁蛋”商标,状态变更为“已注册”,国际分类涉及家具、烟草烟具、教育娱乐、钮扣拉链、绳网袋篷、广告销售等,以上商标均申请于2021年4月2日。据悉,铁蛋是小米第一代仿生四足机器人CyberD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