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2月2日消息,首批300余件跨境电商退货商品日前在陕西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内的退货中心仓完成查验及申报,标志着陕西首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正式启用。通过退货包裹直接入区,在区内“一站式”完成分拣、退货申报、重新上架等所有流程,将有效缩短消费者售后退款等待时间、加速返还跨境电商年度个人额度、退还个人已向海关缴纳的跨境电商综合税等。
  2. 1月18日消息,在汕头海关所属濠江海关关员的指导下,深联跨境电子商务 有限公司通过海关新一代税费电子系统,率先完成汕头海关首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新模式下,企业省去了打印和传递纸质凭证、逐笔核销税单等手工操作环节,通过海关通关系统自动税款核注作业,企业无须在海关、银行之间跑动,整个业务办理流程比以往缩短2至3个工作日。
  3. 1月19日消息,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业态发展,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海关总署决定自2024年1月17日起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推广应用至全国海关。从西安咸阳机场海关获悉,西咸新区派特佳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轻点鼠标,即对一份金额为13016.7元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完成了电子支付。这是陕西省首份通过电子支付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单,标志着陕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缴纳业务进入电子支付时代。
  4. 1月23日消息,长沙跨无止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近日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完成湖南省首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税款缴纳,在线缴税7823.7元,用时不到1分钟。长沙海关发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功能在湖南全面上线,全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企业,现在起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完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缴纳、版式税单打印等,实现税款征缴全流程电子化。
  5. 10月31日消息,经石家庄海关所属曹妃甸海关审核,唐度(河北自贸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担保电子保函日前顺利备案,标志着河北省首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担保电子保函业务成功落地。
  6. 据介绍,为更好地解决园区跨境电商企业的退货入区难题,合肥经开综保区在区内依照海关监管要求建设了全省首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消费者退货包裹可以通过卡口登记方式便捷入区,在退货中心仓内进行分拣、理货、退货申报、重新上架等操作,实现集约化作业与合理监管,有效地降低跨境电商企业经营成本并缩短整体退货时间。
  7. 2021年商务部将加快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发挥进口博览会、消费品博览会等重要展会平台作用,扩大优质商品进口
  8. 3月23日消息,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 。据介绍,“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代码为“1210”,其中“12”代表保税,“10”代表一般贸易。据悉,2018年11月,商务部等六部门出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在北京等37个城市试点运行,2020年进一步扩大至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此前,四川成都、泸州在列。
  9.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0. 2021年,廊坊综合保税区完成一线进出口贸易额超7亿美元,其中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贸易额达6955万元。
  11. 近日,滨州保税物流中心跨境电商1210模式进口实货测单成功。
  12. 1月31日消息,近日,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司长朱小良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1年商务部将加快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发挥进口博览会、消费品博览会等重要展会平台作用,扩大优质商品进口。支持外向型生产企业加大国内市场开拓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展销活动,鼓励电商平台、步行街、连锁商超等设立专区专柜,拓宽国产优质商品国内销售渠道。
  13. 1210保税备货模式是指商品通过国际物流批量运输至境内,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专用仓库仓储备货,境内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下单购买商品后,办理出区域(中心)手续,由国内物流速递境内消费者手中。在该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可以将国外采购货物整批发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再进行网上的零售,卖一件,清关一件,没卖掉的不能出保税中心,也无需报关、缴税。
  14. 12月12日消息,广州海关发布数据,今年前11月,该关累计监管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清单7.6亿票,同比增长约44%。其中,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5920.9万票,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清单7亿票。
  15. 3月22日消息,从商务部网站获悉,经国务院批准,2020年3月18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今后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
  16. 9月5日消息,青岛海关日前公告称,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支付海关税款的便捷性,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贸易便利化,根据海关总署统一安排,青岛海关决定自2023年9月4日起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试运行工作。
  17. 杭州成为了目前全国唯一开展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的城市。
  18. 据介绍,通关时,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年度交易限值内,关税税率暂时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目前划为试点品种的13个非处方药具体情况仍在论证,以待相关文件正式印发。数据显示,2020年,河南省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1745亿元,同比增长;郑州海关累计验放跨境电商进出口清单亿票,货值30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和。
  19. 2月13日消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应用于2月10日在四川省正式上线,此举结合四川省跨境电商业态发展实际,旨在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外贸保稳提质。据了解,此次上线的商品条码是商品全球流通的身份证之一——全球贸易项目代码,不同商品将被赋予一个单独的编码,可以看做是商品流通的身份证号码,让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有据可查、有源可循,实现“消费者放心买、企业省心卖”。
  20. 赣州一公司工作人员日前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成功完成江西省首笔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