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吃”保险涉嫌误导 福州市消委会向美团发建议函
5月7日消息,据福州市消委会消息,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消委会向美团发出电子商务平台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的建议函,希望电商平台加强售后服务工作,积极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利用大数据加强入驻商家监督管理,引入理赔保险机制应遵守法律相关规定,提高售后人员服务水平,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
据了解,此前福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柯女士在美团外卖平台商家订餐,后在食物中发现虫子,为调查体验消费者此类投诉处理过程,经研究福州市消委会决定让柯女士进行维权,并全程记录维权细节,为确保消委会公正立场,约定若后期获赔偿金将捐赠公益。
商家表示仅退款,并告知柯女士,该店已通过美团外卖平台购买了名为“放心吃”的食品安全险,让她去申请理赔。美团外卖平台客服表示处理进程只有后台才能看到,消费者无法查看,并表示如果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平台会按《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
最后外卖平台“放心吃”食品安全险出具理赔意见,决定向消费者支付“放心吃”理赔金19.24元(实际支付价款的两倍)。柯女士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平台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经多次沟通,外卖平台赔付了100元的平台使用券。
在阅读《放心吃服务协议》后,福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发现其中存在大量霸王条款,诸如“仅立即送出的订单(非预定单)可享受保障”“因食品安全获得的保险金支付至余额”“食物中毒应在订单送达后24小时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否则理赔申请要求将可能被拒绝”“当保险公司支付完毕理赔款项后,即视为当次争议已处理完毕,消费者承诺不再主张任何权利或二次赔偿”“食品中含有不可食用异物,按照已实际支付的食用订单中含有异物的该相关餐品的金额进行赔偿,最高赔付不超过1500元”等。
福州市消委会认为,这些条款内容涉嫌与相关法规冲突,外卖平台为入驻餐饮外卖商家提供了名为“放心吃”的食品安全险,并在投保商家页面标识“放心吃”字样,给消费者造成可以享受放心理赔的假象,涉嫌误导消费者,同时也给入驻商家造成“有事找保险”的错觉,一旦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放心吃”保险则成了商家、平台相互推诿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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