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股份使用3.4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月14日消息,德邦股份发布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46亿元,并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公告,4月28日,德邦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2号)核准,公司向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957,470股,每股发行价为9.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3,999,999.9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214,957.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785,024.83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和2021年3月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16Z0008号和容诚验字[2021]216Z0009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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