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支持沿长江省市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

王小孟
2021-09-03 17:57

9月3日消息,财政部于9月2日印发《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简称《方案》),支持推动贸易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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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确,鼓励有条件的贸易产业集群、聚集区完善各类配套服务,支持沿江省市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为长江经济带企业内销和采购国产设备提供便利,激发企业技术升级、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落实好现行启运港退税政策,解决长江航线长、江海中转耗时久等制约沿江货物出口退税速度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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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支持加快开放平台建设。支持沿江省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经验推广和开放合作,充分发挥对沿江市县的辐射效应、枢纽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将沿江各类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支持具备条件的沿江省市设立综合保税区和边境旅游合作区,支持重点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和农业合作区发展。

format-jpg为更好发挥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作用,《方案》提出,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逐步增加转移支付资金规模;考虑财力情况、生态保护区域面积等因素,加大对沿江省市的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完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体系,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的直接补偿力度。健全均衡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统筹考虑沿江省市节能减排、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带来的财政减收增支情况,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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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跨境电商方面,商务部日前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束珏婷介绍,今年以来,商务部组织各跨境电商综试区开展了“跨境电商规则与标准建设专项行动”。北京、浙江、福建、广东、四川等地综试区积极参与起草国家标准。目前,已发布跨境电商领域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共计41项,其中国家标准11项,初步形成了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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