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调整《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 9月21日生效
云合
2021-09-16 09:22
9月16日消息,苏宁易购9月14日发布《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规范商家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平台秩序,现将调整《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该规则调整于2021年9月14日公示,将于2021年9月21日生效。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公告显示,变更后,发布非约定商品,指商家通过苏宁云台发布或出售未经苏宁易购允许的品牌或类目商品,以及不具备经营权发布超范围经营商品的行为。商家发布非约定商品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四到九十六分不等,同时苏宁易购对商家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处理。
不配合平台管理,指商家在日常经营中不配合苏宁易购管理,包含不配合提交资料、商家消极对待苏宁易购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导致产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引发行政处罚,相关管理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发生骚扰、辱骂、殴打、恐吓苏宁易购工作人员,恶意散播攻击苏宁易购或其关联公司的消息等情形。
此外,不配合提交资料,指商家未按要求、时间更新提交资料或信息;包括未及时更新或变更证照信息,涉及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证明企业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
《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显示,违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和一般违规行为,二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严重违规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破坏苏宁易购经营秩序的行为;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之外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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