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区开展网络餐饮集中攻坚行动
林月
2022-03-09 16:08
3月9日消息,据杭州日报消息,《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或者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为进一步推动“阳光厨房”建设和“外卖封签”的正确使用,连日来,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集中攻坚行动,通过建立网络餐饮花名册、开展宣传培训、指导规范整治,筑牢外卖餐饮“防火墙”。
据了解,西湖区市场监管局网格监管人员依托网络“审批系统”,结合外卖在线平台提供的线上经营者名单,建立入网餐饮单位的“花名册”,依靠网格管理,分片区实地检查入网餐饮单位的许可资质、从业人员、环境卫生以及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线上、线下逐一比对,实现精准有效监管。
同时,以基层所为单位,线上组建西湖外卖在线群,自2月下旬起,向外卖商家宣传《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详细解答相关政策,线下结合对餐饮店的日常巡查,告知其条例、“阳光厨房”建设规范及“外卖封签”使用,培训一批社会餐饮店。
此外,西湖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指导商家对照进行自查自改,并督促商家做好“阳光厨房”安装和正确使用“外卖封签”。要求各网络订餐单位要严格按照制度规范经营,对不安装“阳光厨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卖封签” 外卖商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72份,限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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