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调整《苏宁易购各类目招商资质要求》 3月31日生效

云合
2022-03-28 09:59

format-jpg

3月28日消息,苏宁易购近日发布《苏宁易购各类目招商资质要求》调整的通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提升消费者在苏宁易购的购物体验,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苏宁易购现针对苏宁易购各类目招商资质要求进行调整。该规则调整于2022年3月25日公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本公告发布后公示七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于2022年3月31日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生效。

format-jpg

公告显示,变更后,食品酒水类目,若卖家非生产厂商或品牌商非生产厂商(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需要提供:卖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商家,可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品牌商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复印件及质监局(或食药监)出具的《委托加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经营酒类商品,需提供卖家持有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复印件);部分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与《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两证合一,可只提交许可范围包括酒类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format-jpg

传统滋补营养品类目,若卖家非生产厂商或品牌商非生产厂商(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则需提供以下资质:品牌商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复印件;质监局(或食药监)出具的《委托加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中药饮片GMP认证证书》或《中药材GAP认证证书》复印件;生产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商家,可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

format-jpg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相关阅读
1月25日消息,苏宁1月23日发布《苏宁秒杀收费费率》调整公告,该规则调整将于2021年2月1日生效。具体包括,“通讯数码”类目中的耳机/耳麦及配件、电源类配件、手机其他相关配件、手机饰品等交易服务费费率为1%,“通讯数码”类目中的单反配件、胶片胶卷、滤镜配件、肩带/腕带等交易服务费费率为2%。
11月5日消息,苏宁11月4日发布公告称,苏宁调整苏宁2021年收费一览表》,针对部分类目保证金进行调整。该规则调整于2021年11月4日公示,于2021年11月11日正式生效。据公告显示,美妆经营大类下的美妆一级类目保证金由1000元调整至20000元,医药健康经营大类下的医疗健康服务、隐形眼镜/配套用品、OTC药品/医疗器械一级类目SOP佣金扣点均调整至0.6%。
10月31日消息,苏宁今日发布《快手小店收费一览表》调整的通知 。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快手小店收费”类目经营政策,现针对类目佣金扣点进行调整。该规则调整于2022年10月31日公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2月23日消息,《电商报》获悉,苏宁2月22日发布《大聚惠频道交易服务费费率》调整公告 。公告称,为更好地给商家朋友提供优质的营销产品服务,鼓励商家参与和体验营销产品活动,帮助商户成长,大聚惠下各子频道对部分类目提供阶段性促销优惠费率。从3月1日起至3月31日之间,针对大聚惠频道的交易服务费费率进行调整。该规则调整于2021年2月22日公示,将于2021年3月1日生效。
10月14日消息,苏宁发布公告称,为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提高商家货未发状态下的退款处理时效,现对《苏宁交易时效规定》规则进行调整。公告显示,变更后,订单状态为买家已付款(未发货),退款类型及条件为退款,订单付款金额小于200元时,苏宁认定及处理为除特殊类目外,消费者申请退款,系统将自动同意退款申请。买家确认收货或系统自动确认收货后第一个工作日,苏宁通知付宝打款给商家。
5月18日消息,苏宁5月18日发布《苏宁云台商家价格管理规范》的调整公告 。公告称,为更好地提升商家在苏宁的经营体验,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苏宁云台有关规定,现对《苏宁云台商家价格管理规范》规则进行调整。该规则调整于2021年5月18日公示,将于2021年5月25日生效。公告显示,《苏宁云台商家价格管理规范》变更后,限价要求相关条款全部删除。
3月25日消息,苏宁日前发布公告称,随着苏宁平台星盘考核指标模型的升级改版,现将同步更新苏宁好店认证指标中的三项服务指标,调整《商家服务星级规则解读》。该规则调整于2023年3月24日公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本公告发布后公示七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于2023年4月1日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生效。
9月3日消息,苏宁9月2日发布《大聚惠收费规则调整的通知 。公告称,为了规范商家在苏宁平台的经营秩序,有效的提升平台运营效率,优化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大聚惠频道将进行功能优化升级,因此对《大聚惠收费规则规则进行调整。该规则调整于2021年9月2日公示,将于2021年9月8日生效。公告显示,《大聚惠收费规则》变更后,优惠说明和优惠范围相关条款全部删除。
5月25日消息,苏宁近日发布关于《苏宁平台商家广告宣传管理规范》调整公告 。公告称,因国家法律法规更变,为更好服务规范平台商户广告行为,现将调整苏宁平台商家广告宣传管理规范》规则。该规则调整于2021年5月20日公示,将于2021年5月27日生效。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