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准备再新增一批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
9月27日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在会上表示,为了把跨境电商的潜力发挥得更好,商务部在新一轮外贸措施里又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商务部计划扩大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范围,准备再新增一批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2015年,我国成立第一家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之后国务院批准了6批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
数据显示,第一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所在地——浙江杭州七年来培育电商卖家4.9万家,海外注册商标超过2000个,领军企业价值超过1亿美元以上的有23家,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超过1000亿人民币。
第二,商务部将出台支持跨境电商政策。商务部已经会同相关部门提出了8条支持海外仓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支持海外仓建设,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备案。
同时,海关将推进信息的全国联网,实现“属地备案、全国通用”,支持海外仓优化市场布局,要更加智慧地发挥多功能服务平台功能,这些海外仓的八项支持措施很快会出台。
第三,商务部将继续指导各个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来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和知名品牌,挖掘跨境电商的优势和潜力。同时,商务部将发布跨境电商领域内的相关标准41项,其中国家标准就有11项。
今年前8个月,商务部已经组织了各个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举办资源对接推介会、论坛、沙龙、培训活动,场次超过了1000场,培训跨境电商专业人才超过6万人次,今年四季度还会继续加大培训。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广州市商务局、广州市邮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海关和黄埔海关联合发布《广州市跨境电商行业合规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这是国内跨境电商综试区首个多部门联合发布的跨境电商合规指引。该《指引》明确规定跨境电商平台和企业不得从事“推单”、“刷单”、伪报、二次销售、逃汇等行为。
(图源广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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