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药监局今年部署的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严格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严格药品网络销售经营管理,及时制止影响药品安全的行为,形成药品网络销售管理长效机制。实际上,这并不是国家药监局第一次就药品网络销售问题召开座谈会。
  2. 2022年9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再发新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出炉,再度为医药电商的发展路径指明方向。
  3. 据悉,会议通报了药品网络销售监测以及监管情况。会议要求,相关企业应该确保持续依法合规经营,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药监局今年部署的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严格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严格药品网络销售经营管理,及时制止影响药品安全的行为,形成药品网络销售管理长效机制。
  4. 3月25日消息,发改委等多部门印发《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其中提出,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促进药品网络销售规范发展。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打通互联网医院和实体医疗机构的数据接口,逐步推动医药保数据互联互通,促进健全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
  5. 6月8日消息,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5日发布通知,要求全省中高风险地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 药品,直至恢复为低风险地区。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从即日起,不得向收货地址位于广州、深圳、佛山地区的个人消费者销售《目录》药品,直至该地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各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成立督查组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企业要依法从严查处。
  6.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今日起正式施行,网售药品监管办法的最终落地,正式为网售处方药规范化运行“开闸”。
  7. 4月30日消息,4月29日,国家药监局在上海组织召开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网络售药,保障药品安全有效是前提,要完善配套制度,明晰各方责任,发挥部门合力,加强监管执法,切实强化对网络售药的严格监管。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要切实落实平台管理责任,对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者资质严格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定要求,并对发生在平台的药品经营行为进行管理。
  8. 7月22日消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创造消费新需求的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规范有序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着力发展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药品网络销售等医疗服务,争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动建立电子处方中心,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
  9.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针对药品网络销售平台责任,京东健康和阿里健康均做出了回应。
  10.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新规将消除市场上的监管不确定性。该行表示,由于第三方销售业务为公司贡献较高利润的收入来源,相信新规出台后市场对毛利率担忧将缓解。另由于政府提供3个月的宽限期,相信管理层将灵活应对监管要求变化,并表示已针对网络药品销售监管的不同场景制定后备计划。截至发稿,京东健康报52.75港元,跌1.40%,总市值为1676.61亿港元。
  11. 报告中称,《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实施。由于按照监管要求对产品信息进行不同的展示,导致用户体验变化,令最初支付转化率会降低,预计公司今年底和明年初收入增长可能会放缓,但新规则落实能消除监管悬念。长远而言,由于病人由医院转向在线平台而导致处方药重复购买上升,将成为主要收入驱动力,在该领域或有20%-30%可持续收入增长。
  12.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
  13. 9月1日消息,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了关于《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对于上述文件,阿里健康表示,多年以来,医药电商作为传统零售的有力补充,对药品的普惠可及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阿里健康强调,一直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引领医药电商行业合规发展,与监管方向高度一致。
  14. 9月10日消息,据中证网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药监局日前就《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已结束,涵盖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如该政策审议通过,有望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相比去年底的版本,此次《送审稿》进一步扩大了网上禁售药品的范围,并要求未获处方前仅能展示药品基本信息,禁止提供处方药选择购买操作等,对网售处方药监管更加严格。
  15. 《实施方案》还明确,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促进药品网络销售规范发展。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在“互联网+医疗健康”方面,《实施方案》还提到,打通互联网医院和实体医疗机构的数据接口,逐步推动医药保数据互联互通,促进健全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
  16. 今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知,零售药店通过网络销售退热类药品的,必须网订店取,主动联系客户上门取药或到就近的门店取药,不得通过送餐、跑腿、快递等服务平台进行配送。
  17. 3月7日消息,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网络零售配送质量管理指南 》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购药品在配送过程中将有一次性“封签”,从事药品网络零售的企业应当将销售凭证与所售药品一并封装配送,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消费者发现封签不完整或已被破坏,可以拒收。征求意见稿中还特别提到,药品与非药品不得拼装配送。
  18. 此次检查治理重点涉及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医疗器械。此外还将关注历年监督检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投诉举报较频繁的产品和企业。检查期间,全市各级药监部门将采取交叉检查、联合检查、委托检查、“互联网+监管”等多种形式开展排查治理,以跟踪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组织对重点企业开展“回头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9. 6月8日消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今日发布关于零售药店严格执行退热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时,必须通过设备进行登记,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至省系统,不得瞒报、少报、漏报。零售药店通过网络销售退热类药品的,必须网订店取,主动联系客户上门取药或到就近的门店取药,并按要求及时做好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不得通过送餐、跑腿、快递等服务平台进行配送。
  20. 4月23日消息,互联网医疗股早盘集体走高,截至发稿,阿里健康涨5.53%,报23.85港元;京东健康涨3.87%,报112.7港元;平安好医生涨3.64%,报101.0港元。据悉,近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21〕10号,其中17条措施明确: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