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不正当竞争案裁决:构成侵权,赔偿饿了么35.2万元
田宁
2021-04-14 11:28
4月14日消息,近日,美团与饿了么不正当竞争案件裁定出炉,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美团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赔偿饿了么35.2万元。
据了解,该案件于2019年10月立案,案号(2019)苏08民初309号。案件为首次适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认定的外卖领域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件。
日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做出判决,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将向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赔偿35.2万元。
此外,不久前,饿了么下属公司浙江拉扎斯公司起诉金华美团分公司,指出其要求部分商户与其达成排他性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令停止侵权并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
昨日,美团、阿里巴巴等驻豫19家电商平台企业负责人在河南省省规范平台企业竞争秩序行政指导会上,签订了《平台经济企业反垄断合规承诺书》,承诺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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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宁
电商脉搏,媒体前沿洞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