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调整商家发货管理规范
2月27日消息,苏宁易购近日发布《苏宁云台商家发货管理规范》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提升消费者在苏宁易购的购物体验,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对《苏宁云台商家发货管理规范》规则进行调整。该规则调整于2023年2月20日公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本公告发布后公示七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生效。
公告显示,调整后,发货是指除特殊商品外,商家应当在消费者付款后(在线支付订单付款时间以系统记录的买家付款成功的时间为准,货到付款订单以系统记录的买家提交订单成功的时间为准)二十四小时内将消费者所售卖购买商品的快递运单号上传至苏宁云台系统,且消费者在四十八小时内能查询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场景商品遵循买卖双方约定承诺发货时间或者页面承诺发货。
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场景商品遵循买卖双方约定承诺发货时间或者页面承诺发货,主要包含以下情形:整车类目、部分汽车服务类目和家装建材及五金下部分大件、定制类目的商品,允许商家与消费者自行约定发货时间,商家可在后台设置商品发货时效,绑定商品后将在商品详情页展示承诺发货时间;通过详情页描述等有明确发货时间约定的商品,以约定为准;商家未通过详情页描述或双方未约定发货时间的,发货时间为买家首次要求交付后48小时内;商家若因超出日常经营范围的情形,如仓库搬迁、不可抗力因素等,导致对发货时间调整的,须向苏宁进行报备,并在商详页、店铺首页等显著位置做出公告,经审核通过后准予的,商家需按照报备后承诺发货时间为消费者发货;商家通过在线客服系统告知消费者发货时间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须向苏宁进行报备,经审核通过后准予的,商家需按照报备后承诺发货时间为消费者发货;若商家在后台设置商品发货时效,将在商品详情页展示承诺发货时间,设置当日发/24小时发货,搜索结果页展示当日发/24H发货标签,商家需按照自行承诺发货时间为消费者进行发货;商家参加苏宁易购大型活动及特定节假日以苏宁公告的发货时间为消费者进行发货。
《苏宁云台商家发货管理规范》显示,对于延迟发货的商家,将根据延迟发货率(延迟发货率=考核周期内迟延发货订单量/考核周期内总订单量)进行以下考核:1%<店铺周度延迟发货率≤5%,且延迟发货订单量>5单,每周处罚1分;店铺周度延迟发货率>5%,且6单≤延迟订单量单≤50单,每周处罚2分;店铺周度延迟发货率>5%,且延迟发货订单量>50单,每周处罚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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