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极电商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2. 经查,上述九起案件均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3. 7月7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互联网领域二十二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经查,上述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4. 3月12日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互联网领域十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经查,上述十起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由此,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滴滴移动私人有限公司等十二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5. 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公布互联网领域二十二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调查结果,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6. 经查,上述案件均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据悉,此次涉及的企业包括阿里网络、阿里投资公司、高德、魅族、京东尚科、美团、苏宁易购、腾讯、云鑫创投、转转、杭州百世、滴滴、阿里旅行、大搜车、饿了么、淘宝、回收宝、58公司等等。
  7. 今日,针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审查搜电、街电经营者集中案”的通告,搜电母公司竹芒科技回应称,搜电与街电合并未超出经营者集中的法定申报标准,竹芒科技主动申报并已获得无条件批准。
  8. 8月31日消息,针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审查搜电、街电经营者集中案”的通告,搜电母公司竹芒科技日前回应称,搜电与街电合并未超出经营者集中的法定申报标准,竹芒科技主动申报并已获得无条件批准。据悉,今年5月,搜电充电与街电合并后母公司正式定名为“竹芒科技”,董事会由原搜电、街电的管理团队与投资机构共同组成。“竹芒科技”以100%持股比例,成为街电、搜电的全资控股母公司。
  9. 1月5日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1月5日发布通报称,2021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给予腾讯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 随后,监管部门对互联网行业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开出罚单,其中涉及阿里6起,腾讯5起。最终,监管部门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而腾讯申报的虎牙与斗鱼合并案也被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国家向腾讯释放的反垄断信号已经十分明显。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支付宝以55.39%的市场份额保持行业第一,微信支付的市场份额为38.8%,排在第二。届时,外卖小哥将不再需要骑着电动车在暴雨中闯红灯。
  11.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公布一批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12. 经查,上述九起案件均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相关条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滴滴智慧交通、苏宁润东、上海云鑫等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13.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的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信息,茅台文旅公司与网易好物拟设立一家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主要为包括文创产品在内的第三方卖家提供网络零售平台服务。交易完成后,茅台文旅与网易好物将分别持有合营企业51%和49%股权,共同控制合营企业。从上述公示消息来看,茅台文旅与网易好物设立合营企业已在进行中。
  14. 11月21日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经营者集简易案件公示近期一批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大咖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泉州喜多多食品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位列其中。公示显示,与喜多多拟共同建设新加坡合营企业,双方合作的目标业务为通过合营企业在菲律宾投资椰果、椰浆加工生产基地。交易后,喜多多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营企业51%股权,大咖创投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营企业49%股权。
  15. 公告显示,此次收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16. 值得一提的是,本月早些时候,市场监管总局官网信息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互联网领域二十二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根据《反垄断法》,该局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市场监管总局还公布了详细的案件名单,名单显示,此次涉案企业包括阿里网络、腾讯、苏宁易购和美团等。
  17. 2021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腾讯2016年7月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立案调查。腾讯三年内每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履行义务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严格监督其执行情况。此外,因未依法申报实施经营者集中,腾讯音乐被罚款50万元人民币。
  18. 严格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重点规制以减配降质产品误导消费者、平台未对销售商品的市场准入资质资格实施审查等问题,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落实线上经营者产品召回相关义务。加大对出行领域平台企业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等税收协助义务,加强平台企业税收监管,依法查处虚开发票、逃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19. 7月10日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公布一批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二十八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指出,本次公开案件均为过去应当申报而未申报的交易。随着反垄断常态化监管的深入推进,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意识不断提高,积极自查历史交易,主动报告涉嫌未依法申报行为并积极配合调查。
  20. 今日有媒体报道中国联通下属子公司联通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腾讯产业创投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的经营者集中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无条件批准相关事项。前述经营者集中申报获批事项已于2022年10月27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告。该合营企业的组建正在推进过程中,尚未完成设立登记,对本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长远看有利于放大双方优势,壮大 CDN、边缘计算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