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今日,由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牵头,会同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四方共同签署了《北京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公约(试行)》。
  2. 7月15日消息,《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数据统计,截止至2021年5月底,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车辆共37.72万辆,每车日均使用次数为3.71次。
  3. 《办法》明确了南宁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管理对象,即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由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用于经营目的投放,向用户提供租赁服务的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在南宁市内不再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的,应当制定退出方案并向社会公示,明确资金清算处置和用户权益保护措施,确保用户资金安全,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完成所有投放车辆的回收及相关设施拆除工作。
  4. 近日,按照市交通综合治理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百日整治”工作的通知》,北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百日整治”行动。
  5. 1月14日消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起草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在经营服务规范方面,《管理办法》提出,经营者应当对使用人施行实名制注册登记管理,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此外还明确,向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6. 2月22日消息,《电商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保障城市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近日,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人民出行、哈啰助力车、哈啰单车、青桔、美团等互联网租赁单车运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部分公司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给予了通报。要严格按照配额投放,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引导广大用户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确保市容环境规范有序。
  7. 8月18日消息,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披露2021年上半年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情况。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网信办、市公安交管局及属地政府多次约谈本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品牌运营主体,截至2021年6月30日,市交通委对于拒不整改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累计实施行政处罚9次,涉及8个品牌。
  8.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自8月1日起施行。
  9. 今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2021年上半年运营监管情况公示。其中,对于拒不整改的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累计实施行政处罚9次,涉及8个品牌。
  10.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起草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1. 日前公布的《三亚市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对三亚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规模进行测算,实行总量控制。
  12. 2月26日消息,近日, 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 》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该草案指出,在共享单车上张贴、涂写、刻画非法广告的,由城管部门按每车处二百元罚款。草案还规定,应当设置自行车道;住宅、商业、办公等区域和市政公园、旅游景区等场所应当按相关标准配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设施等内容。
  13. 7月14日消息,近日,《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8月1日起施行。该文件明确,各共享单车企业将通过公开招标的竞争方式确定车辆投放数额。共享单车因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停放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者应当及时进行清理。未及时清理的,按照每辆2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14. 7月15日消息,《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将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若干规定》明确,经营者应当通过使用服务协议约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人遵守道路交通通行规则和车辆停放管理要求,不得占用禁止停放区域。未及时清理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清理,并按照未及时清理车辆每辆2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15. 4月14日消息,昨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2020年运营监管及2021年车辆投放规模的公示》。同时,北京市交通委鼓励上述运营企业进入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运营,由各相关区政府确定运营区域和车辆投放数量。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会同各运营企业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入栏结算”奖惩规则,对共同引导承租人有序停放车辆的措施进行了规范。
  16.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布了2021年第二季度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及运营配额调整情况。其中,哈罗单车得分为89.0分,排名第一;青桔单车得分为88.1分,排名第二;美团单车得分为83.5分,排名第三。
  17. 针对共享单车城市管理,新都区制定了《新都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试行)》和《新都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18. 11月24日,山西太原市出台《太原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19. 近日,由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主办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线上成功举办。
  20. 据北京日报报道,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新规范将从今年4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