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4月29日消息,京东为解决取消订单&售后链路存在的体验痛点,近期做出一系列底层改造,并将陆续开放。以下为新功能优化清单一览:取消订单支持按商品退款+申请售后无需确认收货;京麦取消订单&自主售后融合为“一体化售后工作台”;取消订单申请支持消费者修改金额;售后退款可使用未结算货款,无需冻结临时保证金。
  2. 企查查信息显示,今日,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预估乘客取消订单行为的方法、设备及存储介质”专利获授权。
  3. 京东修订“取消订单”服务管理规则,本次规则调整将于2022年7月15日生效。
  4. 近日,货拉拉官方发文称,平台已针对下单后恶意取消的不良用户,采取管控措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分类处置。
  5. 京麦商家中心今日发布纠纷-取消订单场景系统优化公告。
  6. 升级位置为用于POP商家审核处理取消订单、查看取消进度、物流信息及取消结果(成功&失败)的菜单模块。
  7. 京麦SHOP端售后客服取消订单管理上线订单备注查阅功能。
  8. 根据Lazada新的取消政策,买家可以在RTS(准备发货)状态下取消,无需卖家批准。
  9. 10月26日消息,企查查信息显示,10月26日,百度在线网络技术 有限公司“预估乘客取消订单行为的方法、设备及存储介质”专利获授权,公开号为CN107133645B。专利摘要显示,本发明实施例在预估乘客针对候选司机是否会取消订单时,同时考虑到了乘客的历史行为信息、订单信息和司机信息,并将上述信息进行量化处理,可以提升在线叫车服务成功率。
  10. 7月12日消息,近日,京东修订“取消订单”服务管理规则,本次规则调整将于2022年7月15日生效。据了解,本规则适用于京东开放平台第三方商家。京东表示,订单生成后,若消费者申请取消订单的,商家需依据实际订单情况受理消费者诉求。
  11. 3月2日消息,京麦商家中心公告称,经过前期大量的商家调研和走查,已对取消订单商家后台操作页面进行升级。升级位置为用于POP商家审核处理取消订单、查看取消进度、物流信息及取消结果的菜单模块。本次升级保留两个高频审核页签:“待审核”用于商家处理需要审核操作的订单;“全部”用于商家查询全部的取消订单。此次,筛选项的升级,商家可快捷点选筛选项,前置重点信息,缩短操作步骤。
  12. 7月12日消息,基于商家目前无法在“取消订单”列表页以及详情页查看订单备注的痛点,京麦SHOP端-售后客服-取消订单管理上线订单备注查阅功能,为商家提高处理效率。具体来看,在“取消订单”列表页增加订单备注信息,若该订单存在备注记录,当鼠标移动至旗标附件时即可查看该订单备注信息。
  13. 8月19日消息,eBay取消了原先的1小时限制,买家在卖家尚未发货时可以使用“取消订单”按钮进行取消操作,而当订单被标记为已发货后,则无法再访问取消订单请求流程。同时,卖家将有3天时间接受或拒绝请求,未操作则将在3天后自动拒绝请求。据悉,该政策将于8月28日生效。
  14. 亚马逊将变更卖家自配送订单的买家取消请求管理流程,根据买家发起的不同取消流程,卖家可在多个页面查看请求取消订单的详情。
  15. 4月25日消息,亚马逊发布通知,将变更卖家自配送订单的买家取消请求管理流程,根据买家发起的不同取消流程,卖家可在多个页面查看请求取消订单的详情,并及时通过正确操作来响应,来减少退货与退款。具体来看,变更后取消订单分为正式取消流程与非正式取消流程两种:买家请求取消订单的标准流程是其在亚马逊账户中找到想要取消订单
  16. 7月29日消息,俄罗斯电商平台Ozon将从8月3日起,对使用FBS和rFBS的卖家,由卖家原因导致取消订单的,平台将收取商品售价的3%。收取费用最低50卢布,最高700卢布,如果取消率超过30%,平台将封锁店铺功能。同时针对5天的备货期,Ozon也将考虑延长备货期的时间,让卖家更有充裕的时间准备产品发货。
  17. 公告称,为解决商户因为缺货或者价格设置错误等造成无法发货的问题,平台将于2021年3月30日上线待发货订单卖家主动取消功能。公告显示,若卖家主动取消订单,将从卖家资金账户中扣除订单支付金额10%的罚金,但不处罚卖家成交不卖且不计算责任退款率。
  18. 5月18日消息,今日,eBay发布公告称,自2021年5月起,卖家将不再需要向买家发起未付款物品申诉,或向买家发送付款提醒。而如果买家在规定时限内未付款,卖家可通过卖家专区或My eBay中的“已售物品”选项卡手动或自动取消订单。据介绍,在承诺购买物品后,买家将有4个日历日的时间来进行付款。同时,eBay可能还会根据费用返还政策将相关费用返还至卖家的帐户。值得一提的是,接下来的几周内,eBay将逐步向所有卖家推出此选项。
  19. 当司机到达乘客上车点时,联系不到乘客,可以通过语音提示直接取消订单
  20. 今日,满帮集团官方发布消息,其将信用体系原有的“取消率”指标升级为“取消率”和“超时取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