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调整《苏宁云台商家发货管理规范》 7月21日生效

云合
2022-07-18 11:24

7月18日消息,苏宁易购近日发布《苏宁云台商家发货管理规范》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提升消费者在苏宁易购的购物体验,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对《苏宁云台商家发货管理规范》规则进行调整。该规则调整于2022年7月14日公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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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后公示七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于2022年7月21日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生效。

公告显示,调整后,订单发生延迟发货后72小时内仍未发货,即发货时限届满后72小时内仍未发货的;或商家以库存不足/临时加价为由拒绝发货,定义为无货空挂。商家无货空挂行为,每次扣2分,下架违规商品,整改完成恢复上架后,搜索降权15天。消费者投诉成立后,商家需以发放苏宁云钻方式赔付消费者。发放苏宁云钻数量(个)=商品实际成交金额(元)*10(个),最低不少于500个云钻,最高不超过2万个云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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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每单扣十二分:商家上传订单物流单号后,消费者收到空包裹的;顾客实际所收商品与商家页面描述严重不符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消费者投诉成立后,商家需以发放苏宁云钻方式赔付消费者。发放苏宁云钻数量(个)=商品实际成交金额(元)*30(个),最低不少于500个云钻,最高不超过5万个云钻。

以下为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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